莱特光电计划发行价值不超过7.66亿元的可转债,并计划于2022年上市,募资8.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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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7日电 据莱特光电(688150.SH)11月17日公告的发行对象不详可转债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66亿元(含资本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普辰光新型光电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三、生产四车间项目”、“普辰光生产车间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项目”、“钙钛矿材料研发及器件验证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发行债券不特定用途可转换票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A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债券。本次转换为可转换债券的公司A股股票未来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为平价发行,面值为1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偿还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发行可转债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及各计息年度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确定。发行前应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考虑国家政策、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若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前银行存款利率发生调整,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相应调整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股票收购权可转债采用年付息方式,已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将偿还本金并支付上一年度利息。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配售期限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法定节假日或公众假期除外)。将延长至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延期期间支付的利息不会收取额外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是否转换其所持有的股份,并于转换日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登记部门对发行不特定用途可转债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登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性及完成情况,本预案未明确目标的,优先考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在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最终预案。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向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登记。 2022年3月18日,莱特光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股份40.243759股,发行价格22.05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家吉先生、刘春勤先生。莱特光电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8.8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利润为8.05亿元。莱特光电最终净利润比最初预测低1.95亿元。光宝光电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0亿元,将用于研发及生产。OLED终端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莱特光电发行总成本为8,244.25万元,其中保荐人中信证券收到认购及保荐费5,860.2万元。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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