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宽平:进一步夯实对外开放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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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确保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加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不断提高涉外商事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涉外司法保驾护航。以及高度的对外开放。近年来,我国涉外司法审判领域取得新进展、新成就。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分别位于深圳和西安的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2020年以来,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重庆等16个中级人民法院相继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多领域发展,开创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新机制,打造“单一”纠纷解决中心,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法治是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所有企业的共同期待。涉外司法作为涉外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涉外司法公信力。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外开放,要在法律规定框架内进一步提高涉外司法效率。通过建立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和案件管理机制、国际条约和惯例适用机制、外国法确认机制等创新,可以便利纠纷解决,提高诉讼工作便利性,让权益保护更加高效。以专业服务实现平等保障。解决跨境商事纠纷,必须遵循公平、高效、便利、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完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提供更加权威、专业的解决渠道。同时同时,我们尊重各方权利,积极遵守国际条约和惯例,体现共商、共建、共享的精神。建立健全各类纠纷解决机制。跨境诉讼程序复杂、耗时且昂贵。针对这些问题,一些法院正在采用视频证人等方式来提高跨境证据流转和当事人认罪的效率。一些法院制定了统一的案件办理管理规范和庭审工作规范。此外,国际商务活动的参与者来自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法律、司法权力和法律文化。对此,应积极完善争议解决服务保障机制,包括完善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依法。为涉及诉讼和“全球化”业务的中外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定涉外协议管辖条款范本,帮助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方式。规范常用涉外法庭文件和程序指南的英文翻译风格。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这一意见为契机,更好发挥国际商事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组织合理、公平高效、特色鲜明、服务便捷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模式。这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扩大法治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作者:金宽平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富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