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宽平:加强金融安全促进民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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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宽平:加强金融安全促进民间投资
2025年11月20日 06:04 来源:经济日报 □金坎平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的《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多项措施》(以下简称《各项措施》)规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更好运用新型政策性融资工具补充项目融资。这一发展不仅是当前稳定投资的关键,也为民间资本更多地参与高质量发展铺平了道路。在新产能发展的关键时刻,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和政策协调,排除民间投资障碍是充分释放经济内生动力的重要手段。金融产品创新是解决民间投资基金困境的重要支撑点。资本标准高、融资成本高一直是民间资本参与大型项目的主要难题。初期投资达数十亿元,中小民营企业常常“叹项目前景”。为了获得长期投资回报,金融机构对向私营部门项目提供贷款持谨慎态度。新的政策性融资工具“不同程度”以项目资本补充为突破口,发挥“四两杠杆”的杠杆作用。另一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诱导贡献,直接降低了民间资本的初期投资压力。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政策性资金”可以提高项目的融资资格,吸引商业银行等股权资本。这种“种子资本+市场杠杆”的模式,不仅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还可以引入各类主体培育新的产能。政策协调是实现金融安全的重要支撑。金融支持“多项措施”不是孤立出击,而是开放准入和优化服务相结合。对于准入,这项政策明确排除了准入问题。对环保不合理限制,严格禁止在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基础上制定环保标准、质量检验或其他附加标准。在服务方面,银行应帮助民间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制定年度服务目标。建立完善的信用尽职调查豁免制度,机械地打消金融机构的放贷顾虑。在项目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定向”支持,让民间投资项目不仅能获得补贴,还能受益于国家战略的制定。有了这种“准入-资金-服务”的全链条保障,金融产品的功效不再局限于“输血”,帮助民间资本构建“投资-运营-增值”的良性循环。当前,加强金融安全、促进民间投资仍需攻克落实“最后一公里”。部分地区存在项目审批流程冗长、金融工具披露不明确等问题,可能导致政策红利披露不充分。对此,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新政的范围和实施流程。让金融产品能够被民间资本理解和使用。同时,地方政府将鼓励私营部门的成立。相互投资项目专项服务机制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与项目实施进度挂钩,防止资金“账上留”,确保政策红利精准分配到各主体。民间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金融安全是激活这一作用的“催化剂”。 “若干措施”的部署,将满足民间资本的现实需求,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市场活力。随着新金融工具的精准落地和政策协调的不断深化,民间资本在培育新产能、促进产业高端化方面也将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Kanpei Kim S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富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