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实施意见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立健全低空保险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民航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知道,近年来日本无人机等新型低空飞行器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林、巡检、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物流等场景有序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增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保险合同制度、产品服务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n 低洼地区。 《实施意见》首先提出到2027年建立无人机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制度,不断丰富低空保险产品,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的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保障低空经济健康安全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具体来说,《实施意见》从政策体系、体系建设、产品服务、核心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完善低地保险制度。加强各级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对低空保险的支持,强化野外作业安全监管,把保险作为完善事故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低空经济有效利用保险机制。二是加快建立无人机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制度。对依法必须购买责任保险的无人机,加强保险审核,制定依法实施无人机强制责任保险的办法,公布示范条款。三是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我们将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完善无人机和传统有人飞机的保险保障和服务能力,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的保险保障。第四个目标是改善可持续的保险管理。加快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建设,考虑接入低空保险建立低空智能网络连接系统的信息平台,支持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和专业实体。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专业能力建设;
(编辑:杨淼)